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酸碱废水处理的一般原则(江门废水处理工程)

作者:admin  来源:www.jmqingyuan.com   更新时间:2018-02-03  阅读数:832


(1)高浓度酸碱废水,应优先考虑收回使用的废水处理法,根据水质、水量和不同工艺要求,进行厂区或地区性调度,尽量重复使用:如重复使用有困难,或浓度偏低,水量较大,可采用浓缩的废水处理法收回酸碱。

(2)低浓度的酸碱废水,如酸洗槽的清洗水,碱洗槽的漂洗水,应进行中和废水处理。
关于中和处理,应首要考虑以废治废的废水处理原则。如酸、碱废水彼此中和或使用废碱(渣)中和酸性废水,使用废酸中和碱性废水。在没有这些条件时,可采用中和剂废水处理。
收回使用

关于高浓度含酸(一般在10%以上)、含碱(一般在5%以上)废水,首要应根据水质、水量和不同工艺要求,进行厂区或地区性调度,尽量重复使用;如重复使用有困难,或浓度较低,水量较大,可采用浓缩的办法收回酸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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